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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支部委员会关于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5-03-24 03:34:10 |   作者: 华体会电竞安卓版

  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压实主体责任。中心党组织格外的重视市委巡察整改工作,坚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扛起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以高标准、严要求、硬措施,推动市委巡察整改落地见效。中心领导班子牢固树立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学习贯彻习和党中央关于巡视工作重要部署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把落实整改作为优化政治生态、加强党性锻炼、检验工作成效的重要举措,不折不扣做好各项整改工作,充分的发挥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更好地服务民生,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

  二是加强组织领导,精心部署安排。巡察意见反馈会后,中心党组织第一时间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传达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成立以中心党支部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中心巡察整改工作的协调推进及督查督导、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的审定等工作,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部署。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巡察整改方案,细化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部门、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整改期间,中心先后共召开支部委员会5次,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2次,办公会议4次,并于2024年1月23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紧扣巡察反馈问题和意见建议,深刻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达到了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推进整改的目的。

  三是深化整改成效,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心党组织坚持立足长远、举一反三,在拿出“当下改”的举措同时,紧紧抓住重点问题和关键环节,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查不足,制定“长久立”的机制,将制度建设贯穿巡察整改全过程,有明确的目的性地消除制度盲区、堵住管理漏洞,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自巡察整改以来,中心围绕落实内部管理、选人用人等方面,加强完善《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应急处置机制》等制度,研究制定了《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劳务派遣人员管理规定》等制度,不断扎紧制度笼子,以制度巩固整改成效,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迈上新台阶的强劲动力。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1月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习关于“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报告说明的“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的重要内容。二是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经报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中心自2024年12月30日起提高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职工家庭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租房提取限额由每人每月7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800元。三是加大多孩家庭租房支持力度。经报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中心自2024年12月30日起加大多孩家庭租房支持力度,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职工家庭在住房公积金缴存地无自有住房且租赁自住住房的,职工租房提取额度由每人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1200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3年7月,中心在办公会议上认真学习习《当前经济工作的几个重大问题》中关于“防范房地产引发系统性风险”的重要论述,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二是深入企业和银行走访调研。2023年8月-10月期间,围绕我市房地产市场的主要风险,中心先后多次走访房地产企业与受托商业银行开展风险防控专题调研,通过对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主要风险及原因认真分析,总结处置防范风险的主要做法,进一步提出对策及建议。三是重视楼盘动态。认真落实住建部公积金监管司召开的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调度通气会会议精神,积极防范化解房地产市场风险,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与住建部门保交楼工作专班主动沟通联系,进一步探索保交楼项目配套融资情况,引导受托银行做好保交楼配套融资资金监管,多方协同发力,全方面推进落实“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工作。四是整改取得实效。目前我市涉及的风险楼盘中:A楼盘项目总体已全部封顶完工,小区绿化基本完工,基本符合竣备验收条件,公司在准备竣备验收材料,毛坯已交付正进入装修阶段;B、C、D三个楼盘涉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已交付业主使用;E楼盘正在办理竣备验收手续;F楼盘项目已办理初始产权登记的,可参照二手房交易配合购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G、H二个楼盘项目无涉及公积金贷款业务。五是完善风险防控机制。2024年3月出台《莆田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楼盘管理制度》,严格落实“三级审批”制度,加强贷款贷前、贷中、贷后管理等工作,其中对风险楼盘管理提出具体实际的要求,针对已承办的楼盘项目有几率发生的不同风险情形采取对应的措施。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监管措施。按中心发布的年度基数调整文件要求,已于2023年5月、2024年1月对低于最低月缴存基数的单位发函要求整改并持续跟踪。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全面排查清理。通过电子稽查全面排查缴存单位、企业是不是真的存在超出“限高保低”标准,全市除检查发现的425人以外,未存在超出“限高保低”标准的情况。三是完善系统控制。积极主动向省系统项目组提交修改意见,在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设置“限高保低”参数控制,从源头上杜绝发生此类情况。

  整改情况:一是分类清理账户。2024年1月对欠缴尚未整改到位的单位发函通知要求整改,截至2024年12月底,有7家单位有补缴到位或部分补缴但欠缴未超过13个月的,中心未进行封存处理,其他55家单位因欠缴超过13个月已给予封存或销户处理。二是定期发函催缴。中心已定期对欠缴超过6个月的缴存单位邮寄《住房公积金催缴通知书》,通知单位应按时缴存。对中心下发催缴通知书后,仍未办理汇补缴手续且连续欠缴公积金超过13个月以上的单位,中心按规定对其进行账户封存。三是完善制度管理。发布《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定期清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通知》,进一步规范长期睡眠缴存账户清理流程。

  整改情况: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制定《莆田市住房公积金贷后断缴人员办理缴存业务操作规程》,通过短信、电话、发送贷后断缴通知书、借款人签订承诺函、将断缴规定写入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等多种方式方法持续加强对贷后断缴人员的催缴,进一步做好贷后断缴管理工作。二是定期摸排清理。中心已建立贷后断缴台账,专人专岗负责,定期摸排清理贷后断缴情况,发现贷后断缴行为的,及时按照《莆田市住房公积金贷后断缴人员办理缴存业务操作规程》做处理。三是取得一定成效。34笔贷后断缴超过12个月的职工中,25笔恢复缴存,2笔退休,1笔结清贷款,4笔分别在厦门、漳州、中央直属、连云港异地正常缴存,2笔贷款已于2024年1月按借款合同约定执行商业贷款LPR利率。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共对9笔贷后断缴的贷款执行商业贷款LPR利率。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实地宣传。以“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开展“进百家单位政策宣传”活动,围绕“加强扩面、维护权益、提升服务、促进发展”目标,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提高非公企业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率和认同感。二是加强媒体宣传。充分的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和报纸电视、LED显示屏等载体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惠民利企政策。三是推进金银合作。重新修订《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业务委托协议书》,将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与委托银行考核评价工作挂钩,依托银行的资源优势,切实加强非公企业归集扩面工作力度。四是制定扩面方案。制定《2024年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方案》,以推动企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为重点,逐步扩大缴存覆盖面。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68.33万人(不含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职工28.44万人,归集覆盖率为41.62%。五是柔性执法促扩面。坚持上门催缴和依法督缴并举,定期集中开展行政执法,加大对拒缴、少缴等行为的执法力度,通过发送催缴通知书、限期整改书等措施,进一步保障职工权益,维护公积金制度权威性。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贷后管理。贷款发放后,建立预警机制,形成逾期台账,对逾期贷款情况做监测、统计、分析,加大监测力度,督促要求受托银行、各管理部指定专人分门别类进行催讨工作,针对逾期人员死亡、开除公职、断缴住房公积金、家庭变故、楼盘情况等现实情况分门别类进行统计建立逾期人员台账,实时掌握逾期动态,及时制定相应措施。截至2024年12月,中心贷款逾期率为0.297‰,低于全省中等水准。二是整改取得实效。截至2024年12月31日,42笔已结清,8笔已恢复正常还款,10笔逾期贷款已全部报法院起诉(其中9笔法院已受理,1笔等待法院分配)。三是持续逾期催讨。专人专岗负责逾期监测、催讨工作,发现预警后,严格按照流程分类催讨,逾期超过6期以上的及时发起法律诉讼。截至2024年12月31日,6期以上有9笔,9笔已发起诉讼(其中,5笔法院已判决,4笔已上报起诉,法院暂未受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沟通协调。已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沟通协调,对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对接接口进行重新开发。二是完善系统对接。协调省公积金系统开发项目组修订公积金对接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接口。目前系统已成功对接,不动产窗口能够将二手房交易提取“一事联办”受理数据及时推送到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办理。

  整改情况:一是调整公积金政策。经报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同意,中心自2023年6月29日起,取消关于“离异的职工,须离婚时间满12个月后,方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定。二是启动“商转公”业务。2023年7月7日,中心制定《莆田市商业性个人购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莆房金管〔2023〕13号),明确2023年7月17日起启动“商转公”贷款业务,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湄洲日报等媒体对申请办理“商转公”需要的条件、流程及申贷金额、期限等内容做宣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发放“商转公”贷款3207笔金额15.29亿元。三是加强政策宣传。充分的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和报纸、LED显示屏等载体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惠民利企政策,提高公积金优惠政策知晓率。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1月,组织中心支部委员会全体委员学习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开展分析研判。2024年1月召开中心支部委员会,深入开展意识形态分析研判,结合工作实际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应对措施。中心将坚持理论武装不放松,持续正风肃纪,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动权和领导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1月,组织中心支部委员会全体委员学习习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二是认真查摆问题。对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党史学习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意识形态方面的问题做补充,认真查摆。三是严格落实制度。在民主生活会中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组织业务科室学习《福建省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管理办法》,提升公积金业务安全管理上的水准。二是修订完善制度。重新修订完善《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闻应急处置机制》等制度。三是强化防范措施。结合中心实际,制定《莆田市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规定》,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网络安全的维护力度,及时来更新和维护好网络安全设备,防止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为网络的稳定运行提供硬件保障;组织观看网络安全培训视频,提高全体职工的网络安全防范意识。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1月,组织中心支部委员会全体委员深入学习习关于调查研究的重要论述、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文件精神。二是深入开展调研。深入缴存企业和房地产企业组织调研,形成有深度分析、有具体建议的高质量调研报告,扎实将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水平发展实效。三是整改取得实效。积极走访调研,形成《莆田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扩面工作实践及问题对策研究》等调研报告4篇。调研中发现存在企业建制意识缺乏、借款人还款能力变弱导致逾期风险、政策宣传力度不足等问题,提出加强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调动银行参与归集扩面的积极性、强化楼盘准入监管、强化贷款发放规范等19条措施建议。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开展公文处理专题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公文处理,提高干部职员的办文能力。二是梳理制定方案。已根据真实的情况,重新梳理制定了2023年《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的实施方案》。三是认真核实整改。中心已及时将错误文稿撤销。

  整改情况:一是及时组织考评。2020年-2022年因疫情原因,未能及时开展受托银行公积金业务现场考评工作,于2020年底开展受托银行2019、2020年度公积金业务考评工作,2022年底开展受托银行2021、2022年度公积金业务考评工作。2024年1月份,中心及时组织骨干人员,开展受托银行2023年公积金业务考评工作,并组织业务科室学习《福建省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受托银行考评试行办法》,熟练掌握公积金业务考评细则。二是约谈相关责任银行。2024年1月,中心对涵江工行进行约谈,要求引起重视,选调素质高、业务精的工作人员专人专柜负责办理委托贷款相关业务,并根据《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书》规定,对该行进行差错处罚。三是加强制度监督。2023年12月上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制定《莆田市住房公积金金融业务承办银行管理办法》,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监管。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充分的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和报纸电视、LED显示屏等载体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惠民利企政策,提高公积金政策知晓率,降低投诉咨询件数量。二是制定细则。中心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流程,根据真实的情况制定《莆田市住房公积金行政执法实施细则》,依法依规办事,优化营商环境,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三是增设接线坐席。为满足繁忙时段群众咨询需求,提升接线服务水平,减少因占线无法咨询产生的投诉,中心畅通咨询渠道,设置热线室、管理部窗口、业务科室三道线路,满线时自动转接下一路热线,多层级确保热线畅通,满足广大企业、群众需求,及时解答群众疑问,为企为民排忧解难。四是严格落实方案。继续严格落实《“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改善工作作风,提升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更好满足广大职工的需求。五是加强业务培训。2020年至2022年,共有32笔提取业务超期办理。超期办理提取业务的原因有闽政通APP试运行系统不稳定、材料不齐全等,中心已责成各管理部进一步加强人员管理,并加强业务培训,要求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执行,定期开展岗位轮换,提升服务效能。六是强化绩效运用。对3笔未按规定及时受理审批在年度绩效考评中按《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绩效考评及“月服务之星”评选实施方案》有关规定进行扣分。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缴存规定。通知提前缴存的单位退回提前缴存部分金额。现53个提前缴纳公积金的单位已全部退款到位,不存在提前缴存情况。二是完善系统控制。已在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中对缴存年月进行参数控制,缴存单位无法进行提前缴存;对职工开户的年龄进行参数控制,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才能申请开户,杜绝发生类似情况。三是及时督促整改。中心发布年度基数调整文件中明确规定:缴存单位应及时为退休职工办理账户封存手续,不得为已达到退休年龄并领取养老金的职工办理新增开户手续。城厢区10人领取养老金同时缴纳住房公积金,属于单位不及时为退休职工封存个人账户,单位已将其多缴存部分退回单位。目前10人已全部办理退休提取销户手续。四是全面排查清理。通过电子稽查全面排查缴存单位、企业是否存在其他“提前缴存”“未满16周岁缴存”情况。经排查,未发现其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五是加强系统对接。2024年1月中心向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提交了《关于请求协助共享有关数据信息的函》,请求协调省人社部门向住房公积金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开放共享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信息,省住建厅住房公积金监管处委托省直住房公积金中心通过省汇聚共享大数据平台提交了共享已领取养老金的退休人员信息的需求。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提高采购意识。2024年1月,组织相关科室以及采购人员学习《政府采购法》,观看《招标采购法律制度》视频教程,熟悉政府采购业务流程,提高招标采购意识,严格审核中标人的投标资料、中标通知书,规范政府采购程序,保证招标采购依法依规。二是举一反三,完善内控制度。将“业务系统安全服务采购项目”作为典型案例列入风险防控点,举一反三,修订完善《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廉政风险防控表》,在政府采购中严格操作程序,规范操作行为。三是完善机制,强化责任监管。制定《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采购业务内部管理暂行规定》,按照“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的原则和“管理、执行、使用相分离,采购经办人、合同审核人、项目验收人相分离”的要求,完善中心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加强单位政府采购管理,加大监管力度。四是补缺补漏,完成项目闭环。巡察期间已通知中标企业对档案库房密集架进行承重测算,出具档案库房承重测算报告,完成闭环管理。

  整改情况:一是收缴相关资金。中心已收回违规报销的伙食补助费1800元,结余资金于2024年1月11日全部上缴财政,并举一反三,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2020年以来报销差旅费问题进行自查,没有发现其他违规报销现象。二是补齐原始凭证。于2023年6月补齐不齐全的报销凭证。三是清理拆借资金。2024年1月,编制内部拆借资金抵销会计凭证,内部拆借资金已清理到位,业务总账与明细账相符。四是盘点固定资产。仙游管理部于2022年3月申请购买6台双面打印机,用于逐步替换原有的使用年限较久、易卡纸、无法支持双面打印的旧机。2024年1月,中心再次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2月对符合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含仙游管理部旧打印机),按程序上报市府办申请报废。2024年6月,市府办批准报废。2024年9月,报废资产处置收入按规定上缴财政。五是加强业务学习。组织相关科室人员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财务管理有关政策,重点对差旅费、固定资产日常管理、采购、费用报销材料和报销流程等制度进行解读,严肃执行采购有关管理规定,进一步提高资产管理业务水平。六是修订完善规定。重新修订《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预算控制内部管理暂行规定》和《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入支出内部控制管理暂行规定》,对差旅费、凭证报销、结余资金等内容进行了补充和完善。七是加强财务管理。严肃差旅费制度执行纪律,严格控制公务出差人数和天数,落实公务出差领导审批制度,出差前须填写《出差审批表》,不得超标准、超范围报销差旅费,对超范围、超标准或未经审批的差旅费一律由个人负担。严格执行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健全完善资产管理体系,切实强化和规范配置管理、使用管理、处置管理等,有效提升资产管理质量和水平。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制度。2021年春季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由主管部门统一招考,中心招聘岗位需求经办公会集体讨论后报主管部门党组研究,现已重新修订完善中心党组织议事制度,严格执行议事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均需经过党组织会议研究。经全面查摆,不存在其他未经党组织研究的同类问题。二是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规范党组织会议记录,完整记录班子成员表决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过程,增强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干部管理。定期开展明察暗访,严格执行《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干部职工管理规定》,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和经常性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等形式,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管理。二是以案为鉴促提升。坚持以案为鉴,防微杜渐,促进中心业务窗口提高服务的品质。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1月,组织中心支部委员会全体委员学习习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论述。二是制定学习计划。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中心理论学习计划,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三是召开工作会议。召开中心党组织2024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结合市委年度党建工作要点和中心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中心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抓紧抓实各项工作,全方位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四是开展谈心谈话。定期与干部职工开展谈心谈话,及时掌握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防止出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1月,组织中心支部委员会全体委员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加强对政治监督谈话、廉政责任谈话有关纪律的学习,持续传导压力,增强廉政意识。二是开展廉政谈话。压紧压实“一岗双责”,组织开展政治监督谈话、廉政责任谈话,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与部门干部职工分别开展了政治监督谈话,及时了解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进一步增强廉政谈话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三是定期警示提醒。定期发送廉洁警示信息,重要节假日下发警示工作提醒单,从思想上加深日常工作生活中的廉洁意识,把牢廉洁红线.廉政风险防控不够到位。

  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1月,组织中心支部委员会全体委员学习领会习在中国第二十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开展风险排查。深入加强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围绕中心各项工作职责有针对性地对廉政风险点进行再梳理再排查,梳理廉政风险点36个,制定防控措施59条,压紧压实党风廉政风险防控责任。三是梳理廉政风险。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围绕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针对2020年以来领导班子成员的廉政风险点进行重新梳理,合计梳理廉政风险点10个,制定防控措施13条,抓好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努力营造中心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25.述责述廉不够规范。

  情况: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1月,组织中心领导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党内监督条例》及述责述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熟悉把握述责述廉各项规定要求,切实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规范落实述责述廉工作。二是规范报告内容。严格按照述责述廉文件要求,规范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报告内容。2024年3月召开2023年述责述廉工作会议,班子成员围绕各自职责,在述责述廉报告中查摆体现各自在工作开展中的问题和不足8个,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举措11条,切实贯彻执行好述责述廉制度。26.

  情况:一是开展“”隐形变异问题专项监督。紧盯节点狠纠“”,对市公积金中心开展“”隐形变异问题专项监督,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延伸监督触角。二是开展“清查行动”专项监督。拓宽问题线索收集渠道,主动深挖案源线索。三是多渠道收集问题线索。继续发挥好来访、来信、网络、电话等传统举报平台的作用,注重从网络舆情、审计、巡察中发现、收集问题线.监督方式和手段比较单一。

  :一是加强行使权力情况监督。结合被监督对象的职责,聚焦关键领域,综合运用线索处置、约谈提醒和参加会议等方式,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日常监督。二是拓展监督手段。在采用传统的听汇报、看台账、查资料等常规途径的基础上,创新监督方式,运用好“室组”联动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协同监督模式。28.抓早抓小覆盖面不足。整改

  :一是紧盯关键岗位。开展针对性的“一对一”约谈,管严管住“关键少数”,有效带动管好“绝大多数”。二是深刻剖析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以案释纪、以案明纪,督促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消除盲区。29.重业务轻党建。

  :一是成立领导小组。提高对党建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成立中心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中心党建工作。二是制定党建要点。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党建工作要点。30.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1月,组织中心支部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加强对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学习,增强贯彻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补充制定方案。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规范开展组织生活会,补充制定2021、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整改方案。三是严格执行制度。认真落实组织生活、主题党日活动等制度,切实按照制度要求开展好组织生活会、主题党日活动等,落实会议、活动签到、请假制度,做好会议及活动过程记录,及时整理会议方案、学习研讨等材料,完善档案管理。31.发展党员不够重视。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1月,组织中心党支部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积极发展党员。提高对发展党员重要性的认识,积极发展党员,目前已培养发展符合条件的一名干部提交入党申请书。32.党务工作不够规范。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2024年1月,组织中心党支部委员会全体委员和党务工作者学习《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中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加强对党支部换届选举、党费缴交等党务工作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规范党支部换届选举,完善会议记录,切实提升党务工作水平。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加强会议记录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中心负责会议记录人员的工作规范性和业务水平。三是严格执行制度。严格执行《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中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制度,认真做好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完善会议记录,及时足额交纳党费。33.民主议事规则不

  :一是完善议事制度。修订完善中心党组织议事制度,提任、招聘、调配等议题均需经过支委会研究审议后报市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二是合理安排岗位。对现有人员岗位情况进行梳理,对部分干部工作岗位进行调整,由办公室在编党员干部从事党务、干部人事和中心保密文件管理,由业务科室在编干部从事归集提取、信贷等业务监督工作。三是观看警示教育片。2024年1月组织有关人员观看安全警示教育片等,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34.干部日常监管有所欠缺。

  :一是加强制度学习。2024年1月组织中心中层以上干部认真学习《关于逐步加强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的通知》等,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干部职工政治责任感,自觉遵守因私出国(境)管理制度。二是开展自查清理。组织中心全体人员开展经商办企业或担任企业高级职务等情况自查自纠,要求对存在经商办企业或担任企业高级职务等情况的人员进行书面情况说明,并责令相关责任人立即开展营业执照注销工作。现已全部注销或转让。三是严格执行文件规定。中心下发文件通知1名干部结束挂职并按文件要求准时报到上班,目前该名干部同志已于2024年10月14日开始上班。四是制定管理办法。2024年1月制定《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办法(暂行)》,对因私出国(境)人员履行审批程序和相关要求制定管理办法,要求工作人员申请出国(境)必须办理出国(境)审批。35.上轮巡察指出的“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不够”等问题

  :一是加强媒体宣传。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和报纸电视、LED显示屏等载体积极宣传住房公积金惠民利企政策,提高公积金政策知晓率。二是强化实地宣传。开展“进百家单位政策宣传”活动,围绕“加强扩面、维护权益、提升服务、促进发展”目标,全方位、多渠道开展住房公积金政策宣传,提高非公企业对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知晓率和认同感。三是建立催收台账,多形式开展催收。针对贷款逾期率时有反复的情况,建立催收台账,以管理部为催讨主体,责任到岗、责任到人,通过电话短信通知、寄发催缴函、上门(含到单位)催讨、划扣借款人公积金账户余额、划扣阶段性担保的开发公司保证金、提起法律诉讼等多种形式进行催收,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的安全。四是明确银行责任。中心与受托银行签订《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委托协议书》,对贷款逾期6期以内、6期以上分别作出明确规定。截至2024年12月,中心贷款逾期率为0.297‰。五是开展风险排查。加强中心廉政风险防控,对中心廉政风险点再梳理再排查,进一步明确责任部门,细化风险防控措施。六是完善制度管理。制定《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定期清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的通知》,对长期睡眠缴存账户按规定进行定期清理。36.审计检查指出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通过莆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对外发布《关于清理住房公积金长期封存个人账户的公告》,告知退休职工或死亡职工家属通过线上或线下的方式及时办理提取手续。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对退休后仍有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人员放宽提取条件,允许其在未结清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办理退休提取销户手续。三是强化系统提醒。自2021年12月20日全省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系统更新后,单位为职工办理退休原因封存时,中心会通过系统发送短信提示职工尽快办理提取销户手续。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一)基本完成整改的问题

  :一是及时开展回购。巡察整改期间,中心按计划回购贴息贷款249笔金额7670.47万元,另有13笔结清。二是分类推进回购。截至2024年12月31日,总计回购贴息贷款364笔10254.17万元,结清19笔405.13万元;剩余贴息贷款54笔金额1499.26万元,其中17笔贴息贷款金额614.71万元已终止贴息,不予回购;34笔贴息贷款金额789.64万元因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暂时未回购;3笔贴息贷款金额94.91万元因逾期暂时不能回购。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一些楼盘因尚未办理不动产权证等原因,暂时未回购。下一步,若涉及楼盘项目的,待其转正式抵押后及时回购;回购当天逾期的,次月正常还款后及时回购。力争

  2025年12月31日完成阶段性整改并长期坚持2.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决策、中心运作”机制执行不够规范。整改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织支部委员会成员认真学习《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提升业务水平,规范管理。二是修订完善制度。修订完善中心党组织议事制度,“三重一大”事项均需经过党组织会议研究。三是严格履行程序。严格按照《中国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对人事、大额资金等重大事项均需经过支委会研究审议后报市政府办公室党组研究;对需经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通过的措施调整事项,提请住房公积金管委会研究通过后再实施。四是规范业务管理。中心根据受托银行的委托工作量情况,综合考量手续费调整。2024年1月经报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六届五次审批通过,2024年度归集手续费由2.2‰调低至2.1‰。需进一步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省级主管部门已出台省级《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和细化了设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及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职责。下一步中心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履行程序和规范管理,

  :一是强化统筹谋划。结合住房公积金工作实际,制定年度干部队伍情况统计分析,动态全面分析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按需加强干部人才队伍谋划,大力发现培养推荐优秀年轻干部。二是科学制定招录计划。立足公积金发展需求,坚持政治标准、德才表现、职位匹配和人岗相适的原则,在有空编的前提下科学制定招录计划,精准设置考录岗位,着力优化公积金队伍年龄结构、专业结构。2024年3月通过公开招聘招录一名年轻干部。三是强化年轻干部培养。围绕中心重点任务,有计划地选派年轻干部跟岗学习、轮岗交流等,推动干部队伍建设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干部在实践实干中锻炼成长。2023年12月对6名年轻干部岗位进行安排和调整。四是出台管理办法。2024年3月研究制定《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规范劳务派遣人员行为和管理,保障中心和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未完成整改的原因及下一步措施:因主管部门为机构改革涉及单位,干部人事调整暂无法启动。目前,主管部门机构改革工作已结束,下一步中心拟向主管部门提请,对中心科级空缺岗位进行配备,并将需要交流的科级干部岗位统一调整。力争2025年12月31日前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计划市委巡察整改工作是对中心党支部和公积金工作的一次重要政治体检,使中心工作开展更加规范、制度执行更加严格、作风管理更加规范,推动住房公积金工作迈上新的台阶。为持续巩固拓展市委巡察整改的宝贵成果,推动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高水平质量的发展,下一步中心将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市公积金中心党支部将始终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住房公积金工作的正确方向。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持续推进巡察整改与学习贯彻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落实“一岗双责”,规范执行好党内政治生活各项制度,严格贯彻实施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强化组织推动、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监督检查,逐级持续传导压力,着力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以巡察整改的实际行动和成效,进一步提升公积金干部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是强化责任担当,持续纵深推进整改成果。在整改取得阶段成果的基础上,市公积金中心党支部将逐渐增强责任意识,着力克服整改“大功告成”的想法,不断拓展运用整改成果,并将巡察整改向纵深推进,进一步促进公积金工作行稳致远。对已整改到位的,保持整改措施不放松,严格贯彻落实好已出台的各项规章制度,坚决防止类似问题反弹重现;对已取得整改阶段性成果还需长期坚持的,坚持挂账不销号,紧盯不放,持续跟踪,及时调整优化整改工作措施,不断巩固整改的宝贵成效,继续以巡察整改的高标准、严要求保障公积金工作规范、高效、暖心。

  三是拓展整改成果,不断推动工作高质量发展。市公积金中心党支部会持续做好巡察整改的

  “后半篇文章”,把巡察整改作为锤炼党性、转变作风、提升本领的重要契机,深化拓展巡察整改成果,把脚踩在泥土里、踩在硬地上,继续抓实抓细每项工作,不断增亮住房公积金惠民利企本色。中心党支部将继续坚持党建引领、夯基惠民,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为群众办实事;适时合理优化政策,助力推行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模式,保障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提升服务品质,为缴存企业和职工提供“真心精心耐心贴心舒心”的“五心”服务;融入莆田“全市一张图,全域数字化”布局,打造“智慧公积金”,提升服务效能;落实“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要求,做好风险防范,保障职工权益和资金安全,不断推动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为莆田建设绿色高质量发展先行市作出贡献。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做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通信地址:莆田市城厢区文献西路1129号市建行总行14楼;电子邮箱:ynajm2020@